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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遭贩卖宰食(图)
[看看评论]日期:2008-02-28

浙江在线-今日早报 洪慧敏

郑先生拍到的图片
"国家一级保护鸟类'白颈长尾雉'跟大熊猫一样珍贵,想不到竟然有人沿街叫卖……"昨天,网友"松阳老宋"在我省一家专业野鸟论坛上愤怒地说。
在论坛上,"松阳老宋"转贴了一张照片。这张照片上,一只灰色的大鸟被绑在摩托车后座上,眯着眼,萎靡不振,无奈地等待噩运降临……
骑车"扫街"拍到卖鸟人
拍下这张图片的是松阳县一名姓郑的摄影爱好者,他的网名叫"忠于人民"。记者几经周折,于昨天傍晚联系到他。
据郑先生回忆,2月17日,他骑车"扫街"(编者注:指到马路上寻找拍摄题材)行到松阳县汽车站旁的小店门口时,看到一个男子正叫卖野鸟。
郑先生马上将车停下,运用长焦镜头偷拍下多幅照片。
随即,他又上前跟卖鸟人攀谈。50多岁的卖鸟人说:这是普通的山鸡,卖100元钱。
聊天中,卖鸟人还拿出了猎枪 证和身份证。"他姓吴,是松阳县当地人。"郑先生说。
警方带走照片进行调查
2月20日晚,郑先生把照片贴到了丽水当地的摄影爱好者网站上。"这只山鸡不知道是什么品种,请各位专家指教。"
 "这是'白颈长尾雉',国家一级保护动物!赶快报警!"没过多久,一名来自丽水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网友留言说。
第二天上午,郑先生向当地森林公安报警。
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,专门赶到郑先生家里,询问了具体情况,并将照片刻成光盘带走了。
 "森林公安很快就反馈回来消息。他们说,那只鸟已经被吃掉了,只剩下了羽毛。卖鸟人没卖掉就自己吃掉了。"
专家确认是一级保护动物
昨天下午,记者多次致电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,但均无人接听电话。记者随后又通过郑先生联系到森林公安,有关负责人却表示目前拒绝接受采访。
 "那个负责人说,这鸟还不能确定就是白颈长尾雉,需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再说……"郑先生说。
随后,记者联系了浙江拍鸟高手文明。文明看过照片后认定: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"白颈长尾雉"。
浙江大学鸟类科学家丁平教授昨晚也向记者确认,图片上的鸟就是"白颈长尾稚"。
 "吃它就等于吃大熊猫、东北虎啊!" 文明知道此鸟的命运后,愤怒地说。
相关知识:
白颈长尾雉是我国特产鸟类,已列入世界濒危鸟类名录T级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,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。
由于过去大量森林被砍伐,使白颈长尾雉的栖息遭到很大破坏,加之大量猎取,使种群数量日趋下降,数量稀少,分布于我国长江以南的安徽南部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等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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